請問懂法律的大哥大姐們,以下問題該如何解決??
數年來被樓上鄰居半夜發出的噪音,全家晚上幾乎都無法好好睡覺。
透過,寫惟婉的信告知,管委會發通知公告,主委轉達,報警,親自登門拜訪,完全無效,還一直恐嚇要告我梢擾。
我有很多證據可證明是樓上半夜吵人。
幾星期前,半夜又非常吵鬧,我實在受不了,只好半夜上樓按門鈴。
但她似乎把門鈴調成靜音,我只好改成用敲門的。
但她還是一直都不開門。
問題來了,對方居然去警察局告我,
今天收到警察局約詢通知單,名目是"妨礙自由",要我去警察局做筆錄。
我的問題是:
這樣也可以告嗎?
她告的成嗎?
我該怎麼做?
我可以反告他麼嗎?
真倒楣,天天半夜被吵,還要被告,這社會怎麼了!!
懇請懂法律的大哥大姐們給小弟一點意見,謝謝
NO PROBLEM wrote:
我有很多證據可證明是樓上半夜吵人。
...(恕刪)
有時聽起來像是樓上發出的噪音
但事實上卻不是,最好有十足把握才提告比較好
最好有鄰居能一起作證比較好
我也有類似經驗,樓上半夜一直製造噪音
受不了跑去樓上理論,發現他們一家都在睡了
站他們的門口,還會聽到他們樓上傳來噪音
有時音源並非樓上,樓下也有可能
有些人都住大樓的頂樓了,天花板也會傳來噪音
音源是由樓下傳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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