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的某新聞標題「惡運將揍乘客 判賠24萬網友撻伐」內容礙於版規就不轉貼了、大家用Google去找吧看完之後.......嗯、除非必要、不然我還真不敢搭計程車....還有法官的標準......真的令人..標題錯字、已修正
補上該司機的「經歷」運將李健忠暴行事件簿2005/07/07李健忠載陳姓女子到台北火車站,因繞道發生爭執,李痛毆陳女,還恐嚇她付1千元車資,不然要殺她。2005/10/05女子許時瑛搭車遇塞車,要求李繞路避開卻被毆成重傷。事件曝光後,又有2民眾指控李的暴行。2006/01警方將李提報流氓。2006/09/09邱益鈞與李因會車糾紛,慘遭李持檳榔刀狂刺15刀送醫不治。2006/10警方收到法院裁定書,裁定李不予交付感訓。這邊有一則消基會呼籲不要搭上該計程車的新聞(內文有被毆打婦女照片、請酌量點閱)消基會籲民眾勿搭407-CN計程車以免遭毆打
cnweng wrote:這傢伙不是於2006/9犯下殺人罪嫌了嗎?現在應該還在牢裡或看守所才對啊?總不會現在還在開計程車吧? matika wrote:這是什麼狀況? 人都被殺死了, 還能繼續營業啊?? 嗯...依照最新看到的新聞進展似乎是因殺人罪關了,不過傷人的部分一開始就是法官認定「傷人次數不夠多、所以不用管束」最後釀成多起悲劇....另外因殺人案被捕入獄、到底判多久目前查不到資料說如果不用依照流氓管束條例、那他出獄後依然可以開計程車以他的前科來看、再犯機率應該不低..
雖然不是每個計程車司機都這樣但計程車司機的素養與品性真的普遍都不太好個個在路上都是比兇悍比霸道的= ="遇到了又能怎麼樣呢?無線電亮出來,一副就是要殺你全家的樣子搞得好像什麼兇神惡煞最後的退路就是開計程車一樣...有人說警察是有牌的流氓,小弟倒覺得計程車就像有牌的黑社會組織...囧rz(當然,不是指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