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的好友問的,現人在北部某飯店實習(非校方安排實習內容)
資方說因為是實習,所以低薪(一天10H幾百或無薪)
只是最近他在工作過程中,弄壞一台價格幾萬元的機器
資方要求賠償全額費用
[1]
請問有任何方法可以,減低賠償金額嗎?
領超低薪(無薪)也就算了,遇到這種狀況身為學生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2]
其他工作的同學可以要求資方補足之前薪資的差額嗎?(法定薪資)
現在已經知道的是學生未簽屬任何文件,手上有有打卡資料拍照存證
※非校方安排實習課程,理論上應支付全額。這點行得通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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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果真可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