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電視看到一審有罪再上訴 ,二審有罪還是上訴。
今天新聞 {台開案/趙建銘二審加重判刑 陳幸妤:很意外 會上訴}
........
以下省略!!
阿是要上訴幾次才會完呢??感覺一直沒完沒了??
那三審結束 還是有罪呢?? 再上訴嗎??
小弟對這個實在很模糊??
所以請教懂法律的大大,有可以幫小弟解釋的嗎??
感激不盡!!!
myv3688 wrote:
通常上訴制度是為了保障人權,所以上訴的判決不會比原來所判的刑更重。
誰說不會更重= =...
上訴制度的建立是為了要維護被告在受刑事訴追的時候的審判利益
並不是廣泛的人權概念
一審上訴至二審是權力上訴
二審上訴至三審是法定上訴
換言之~對一審不服我就有權力上訴二審,但是要上訴至三審必須有法定得上訴的理由才能提起(參刑訴條文)
所以...要是遇到嫉惡如仇的二審法官...誰能保證判的一定比一審來的輕呢?
myv3688 wrote:
直到最高法院判決結束,才算判決「確定」
還有...放棄上訴的話就直接產生判決確定的效力了
myv3688 wrote:
通常上訴制度是為了保障人權,所以上訴的判決不會比原來所判的刑更重。
不然上訴是為了什麼,不就是希望刑能減輕或免除。(恕刪)
上訴是為了減低下層司法機構,誤判的可能性
並非為了減輕免除,但是為了尋求這一點伸冤的機會往往必須付出極大的代價
除非你是有錢有勢的人,不然....
得罪員外被縣府衙門判有罪......冒著仗打20大板攔下知府大人的轎子遞狀紙
沒想到知府跟縣府是串通的...
又冒著被抓殺的危險赴京請求尚書大人發還重審...但員外、縣府、知府、尚書通通都是一夥的
所以只好流落到XX酒樓當小弟....在床底下遇到阿斗皇帝,賜個尚方寶劍,派個包青天 OR 星爺
才能夠有伸冤的機會了
SO.....
有錢才能上訴,不然就得有 能行非人所不能 者的氣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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