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查才發現大家對台灣的司法有許多的不認同,法官法實施將近快兩年,檢舉案近百件,竟然只有一人被法院判休職一年今天開庭律師就私底下講,這法官主觀性很強,加上成功抗告可能態度不好一開庭態度就很差,連證據跟起訴書也讓人感覺根本就沒看也不要說有沒有看過完整的錄音資料譯文,如果默認不算是承認的一種的話,那今天罪犯有多少會被判無罪,間接證據不算證據嗎?看來二審上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