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昨天白天因為家人都去上班,回家後發現家裡大門對面(道路寬約3公尺),被施工人員放置電信箱在那邊,因為路本來就不寬而且我家一開門馬上看到就是超大電信箱,重點是在未告知住戶的情況下可以不顧住戶觀感想擺哪就擺哪嗎?因為已經嚴重影響到整體美觀看了覺得很礙眼很醜,可以要求遷走嗎?或是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嗎?
陽光信兒 wrote:請問昨天白天因為家人...(恕刪) 遷走嗎?遷去那裡~?如果每個人心態都跟你一樣?.電信箱通通遷到馬總統官邸好了!!話說我家外面也有一個...(提供一個方法:找民代.立委..或是基隆市長 他最愛幫"選民服務")
這標題本身就有語病,什麼叫做「私設」電信箱?電信設備是要供電的,並不是隨路邊一擺就可以營業的攤販車,在公有道路上設置電信箱,必然要先向道路管理相關單位申請施工和供電線路,若他們已經申請得到許可,何來「私設」兩個字可言?如果當地是私人土地,除非是農業用地等有限制用途的土地,否則要怎麼使用是地主的權力,真有意見你大可向相關單位去舉發要求拆除,在這裡發文求暖是毫無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