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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夜市

2013.8.4

去士林逛街購物,看到滿街流行馬卡龍鉛筆褲,於是在某店電面買2件褲子,

因為筆者下半身較豐腴,所以size挑比較大!

與店員討論後決定拿一件L,一件M的size,

而此款式size上限只有L,

但店員說因無法試穿,所以 7天內有任何問題不拆掉牌,

回店換。

回家後一試穿,無法否認自擁腫,硬穿下去了,卻特別緊繃不舒服


2013.8.7下班後挑空時間在閃光陪同下,又在去士林當初購買店面,


請求店員協助退費

筆者想退費理由二:

1.因店面無法試穿,擔心換貨後又不適合

2.跑一趟士林來回要100元交通費(因居住林口)

所以才與店員提出此要求
2013-08-08 2:0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士林夜市

weiky15 wrote:
2013.8.4

2013.8.4

去士林逛街購物,看到滿街流行馬卡龍鉛筆褲,於是在某店電面買2件褲子,

因為筆者下半身較豐腴,所以size挑比較大!

與店員討論後決定拿一件L,一件M的size,

而此款式size上限只有L,

但店員說因無法試穿,所以 7天內有任何問題不拆掉牌,

回店換。

回家後一試穿,無法否認自擁腫,硬穿下去了,卻特別緊繃不舒服


2013.8.7下班後挑空時間在閃光陪同下,又在去士林當初購買店面,


請求店員協助退費

筆者想退費理由二:

1.因店面無法試穿,擔心換貨後又不適合

2.跑一趟士林來回要100元交通費(因居住林口)

所以才與店員提出此要求

另人生氣的事情便發生了


我告訴店員:
因尺吋不合,所以我想退費,因我拿的款式size都已經是上限,我想要更換我喜歡的又此吋合的,也無從選擇。


店員回筆者:
不好意思,我們只能更換同質商品,但無法退費噢

我告訴店員:
因為你們無法試穿,我更換又不適合就得在跑一趟,得再花時間根車資,我覺得乾脆退費。再者您有說
掉牌不拆,7天內回店更換,併無提及無法退費。

店員回筆者:

我們只能協助更換同值觴品,並無法退費。

我再次提醒店員:
當初你有告訴我說如有任何問題吊牌不要拆,回店更換,但未提及不能換現金。(店面也無任何告示牌不能退費,只能換同值商品)

店員回筆者:
是你也沒問可否退費吧!
(試問大大這是合理回話內容嗎)

我告訴店員:
消基法規定無店面或任何售出商品,都因有7天鑒賞期。如有任何破損或此吋不合都應有一務給予消費者更換或退費。

店員回筆者:
這裡是士林夜市,一直以來此吋部合或任何問題都只能退等值商品,無法退現金。士林夜市任何一家店都是只更換商品,不會退費喔。(店員態度很堅持,也覺得理所當然)

我有再次提出消基法保障消費者權利

我告訴店員:
那你把原本褲子給我,我明天打電話問消基會吧。

店員回筆者:
你打給消基會也一樣,這裡很多店都曾經被客人打電話給消基會,但也都是這樣,不會退費,因為我們是路邊攤,我們是士林夜市。(店員態度與語氣總是你能耐我何,且不斷強調我們是夜市,且是路邊攤,讓筆者真的很生氣。)

這中間我有詢問電員能否連店店長是否可更換等等,但被多種原因推辭:店長不在現場,店長出國〜

筆者告訴店員:
那能請妳在重覆「你打給消基會也一樣,這裡很多店都曾經被客人打電話給消基會,但也都是這樣,不會退費,因為我們是路邊攤,我們是士林夜市」,讓我錄音,我明天打電話詢問消基會吧。

店員就沒再說話,只是從覆:
我們只能更換等值商品,無法退費。

2方僵直不下,

店員提了另個方式:
你再挑其他款式,我讓你試穿,但只有個布廉,可以嗎?

於是是了別款,勉強挑到適合塞的下,
因為多色要求店員能試某顏色嗎

店員又再補一句:
你能試一個size,如果可以,挑色,別每色試
因為我們規定是不能試穿,
我們店有攝影機,
老闆會知道
(再次聽到耳裡真的不舒服,我並不想把這錢花再我並不喜歡褲子上,適你們堅持只換貨不退費,我只想退費,買我自己喜歡的東西)

買家與賣家都法律保障有權利與義務吧


後來詢問相關法綠才知道:我仍有權利要求退費,
如不妥協仍能請警察協助處理的

提供給大大們,讓大家知道自己權利,別沈睡

附上店家照片

店面位於劍潭捷運站左邊那條路進去GIORDANO旁邊(少年街)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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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你備份


有這樣的需求為什麼,,不直接去可以試穿的店面買?

不好意思,你PO的那張照片有右邊那女的清楚一點的照片嗎?
E見鍾情,獨E無二,The Best or Nothing, Only Mercedes-Benz!
一堆錯別字,意思都跑掉了
怪不得自己買東西也會誤會
警察並無權介入消費糾紛,主管機關是各縣市消基會的權責,所以找警察並不是正確的做法…
夜市一般是不能試穿的

品牌連鎖.大賣場或外套類的另當別論


布簾試穿很正常
那只是夜市


一分錢一分貨一分服務



尺寸不合本來就不能退費

而店面購買並沒有什麼7天鑑賞期
那裡都一樣

7天鑑賞期只有''網購''才有.網拍也沒有

無店面或任何售出商品,都因有7天鑒賞期
這你不是自己也講了嗎


而7天或N天可換是店家給的福利


除非東西本身有問題暇咨

不然光依size不合就要退費

如可以退費
那買衣服不用錢了

穿7天退錢
再買再穿再推........


什麼東西都不用買賣了
買來用一用再退錢



而不能試穿也沒有試穿下並沒有人強迫你買
更沒人逼你買了後才知size不合


我想是你自己決定的問題在先



告消基會沒有用的






樓主.........國外回來的嗎
第一次買東西


倒是美國就可以退
去士林逛街購物,看到滿街流行馬卡龍鉛筆褲,於是在某店電面買2件褲子,

因為筆者下半身較豐腴,所以size挑比較大!

與店員討論後決定拿一件L,一件M的size,

而此款式size上限只有L/font>



這段就大有問題了....

很顯然妳並不適合這樣的商品

鉛筆褲...



夜市好像沒有七天鑑賞期吧

妳這樣拍人家店面..不厚道 /font>

CA91007 wrote:
不好意思,你PO的那...(恕刪)

+1
但我不好意思跟樓主開口要,
如果大大您有要到的話pm給我葡累一下,感恩
weiky15 wrote:
店員說因無法試穿,所以 7天內有任何問題不拆掉牌,

回店


weiky15 wrote:
消基法規定無店面或任何售出商品,都因有7天鑒賞期。如有任何破損或此吋不合都應有一務給予消費者更換或退費。



weiky15 wrote:
2方僵直不下,

店員提了另個方式:
你再挑其他款式,我讓你試穿,但只有個布廉,可以嗎?

希望樓主能夠為天下蒼生爭取、請命、剷除惡法、催生新法,我拜託您啦~~~

醬,我下次再去買便當,就不用靠擲筊來決定要買排骨便當? 還是雞腿便當了!!
因為,美好的將來,
消費者都可以援用此例,把喜歡的商品通通帶回家,速速看,不合的話再拿回去退現金就好了。

樓主,加油!!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筆者的確讀完消費者保護法

只有網路或Dm無法看實體東西才試用鑒賞期這法律

是筆者不對

Sorry!

至於尺寸不合,更換商品或退貨

我想:

1,購買夜市商品,當店家要求試穿,有店面,沒招牌,是否當買方要提供試穿服務,確無此服務。買方應當評估風險選擇是否購買?這也許是我疏忽評估地方

平時少買路邊攤,也疏於評估風險,sorry


我已刪除店家照片!


至於樓上表示什麼便當換什麼便當

應該食與衣無法相提並論吧?

如同我買便當,在大熱天下晃2小時,臭酸後在拿來根老闆換,

直覺評估就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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