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某傳統產業工廠工作月休是15天 相當於做一天休一天.. 如果只做15天薪資真的實領就是傳說中的22k...所以我都會來加班 跟正常人作息一樣 月休8天這樣 剩下7天都加班公司給的薪資單 我休假來加班他是額外分開算的也就是我5號領正常薪15天薪資 如果有加班 10號會再領一次上個月加班的錢然後我看一下加班後面 都會寫著免稅加班...想請問一下 這是不是有什麼陰謀..還是說這是公司減稅的一種方式?因為我還是第一次工作有做到這種 發薪機制是這樣的 正常都是一起結算..外加又寫著免稅...是在免稅什麼..
免稅加班費是指這筆加班費對你來說是不用繳稅的依據目前法令, 符合勞基法所定義的加班, 其加班費可以免稅簡單的說, 每月加班 46 小時之內的加班費, 可以不用繳稅(不計入個人所得稅)貴公司沒有忽略員工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