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2E你會.....

張女在14年前,在南京東路松江路口,撿到5張共$2億元本票,張女立刻通知銀行領回.
但9年後張女主張要求$2億的3成報酬,雙方談不攏,張女憤而提告。

官司纏訟到二審,最後法官認為遺失本票,經法院公告催示大約9個月仍可領到錢,因此改用9個月利息的3成計算報酬,張姓女子可拿到225萬酬金。

新法已修報酬為1成.
=====
撿到東西本就該還主人, 怎還可貪圖3成報酬.....
2013-07-28 15:5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2

louissvs wrote:
張女在14年前,在南...(恕刪)

我以為是撿到衛生紙包的兩億
louissvs wrote:張女在14年前,在南京東路松江路口,撿到

有錢不拿是傻瓜
東西掉了就要有找不回來的心理準備

2億本票都會掉

吃飯怎不會忘記
louissvs wrote:張女在14年前,在南京東路松江路口,撿到

東西不要掉

掉了想要人家還

誘因???
louissvs wrote:
張女在14年前,在南...(恕刪)


就像該篇報導後面網友說的
要阿 因為它是銀行
借錢要還!誰還敢借阿~~~~~
個人覺得掉東西的人要主動給

沒她幫你撿,妳什麼都回不來

沒拿要感激,有拿也不要靠北

法律規定可以拿,拿了就要被"靠夭"

那乾脆修成不准拿不是更好

喇叭 wrote:
就像該篇報導後面網友...(恕刪)


銀行平常在收的手續費,不用多久就可以賺回來了
該拿的就不要手軟,因為它是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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