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今天看水果日報,有一對夫妻去泰國玩進入海關時身上總共只有一萬泰幣左右,但規定要每人一萬泰幣於是先生先給海關檢查再將錢給太太,但被海關識破.結果太太被遣返回台.剛剛查了一下,上個月也有一個台商是這樣被遣返的(他有信用卡可以消費).赴泰辦落地簽身無萬元 台商遭原機遣返不知什麼時候有這規定了,雖然知道他們是靠觀光但總覺得這樣好像太現實了.
建議還是在台灣申請完再出國就好~給旅行社只要準備這些東西即可:辦理泰國觀光簽證所需資料:中華民國護照正本(須有6個月以上效期及本人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六個月內彩色二吋白底彩色照片1張如果要在當地落地簽的話~自2007/03/30起,客人若是需在泰國機場辦理泰國落地簽證者,除兩吋相片.回程機票.簽証費用(曼谷 1000泰銖)....之外,辦理落地簽證者本身,需另準備有一萬泰幣之現金喔~
外交部寫的是相當一萬泰銖的等值貨幣泰國觀光局沒寫清楚是否美金等也可以相當倒是有提到一個人一萬泰銖,每個家庭需兩萬泰銖反正落地簽要花很長的時間(2個小時是很正常的)或是付出其他額外費用所以還是在國內申請比較好
泰國阿.....想要去泰國玩...現在還要注意年齡了...現在好像不知道哪裡規定...出團者18歲還是23歲以下....60還是65歲以上出團者都要加收3000元-5000元左右的團費..原因是....沒有消費能力.......好像是泰國那邊規定的還是怎樣吧....這幾天在友人開的旅行社公司剛好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