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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你是缺錢嗎?我絕對不要繳這冤枉錢!


我因為上職訓時間匆忙,
沒有注意到感應異常的聲響,
結果今天在淡水出站時被捷運工作人員攔下;
說我跟著前面一位旅客跟著非常的近,
所以是蓄意逃避20元的車資;
開了一張1020的旅客補繳車費處理單!
也太小題大作了!
去服務台補不就好了嘛!
請問這樣算是罰單嗎?
實在很生氣!
要去哪裡申訴呢?


2013-07-10 3:0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捷運

Fish Tsai wrote:
我因為上職訓時間匆忙...(恕刪)

我已經很久沒搭捷運了原來這麼陰險
記得以前電扶梯不動我去走被罵有不爽過
剛才在巴哈有看到這篇

Fish Tsai wrote:
我因為上職訓時間匆忙...(恕刪)


刷悠遊卡的話直接給他看交易紀錄就好了,如果買單程票監視器應該會拍到你有過卡吧?
Fish Tsai wrote:
我因為上職訓...(恕刪)


請他調監視器 不然口說無憑

不然就是當下報警

只要你是確實有買票 怕他做啥 除非你沒買票跑來取暖

如果你用悠遊卡 用卡片就能查紀錄

如果現場買票 買票機和驗票機 都有監視器
樓主說有感應異常的聲響
所以應該可以調紀錄吧!
但你又說你沒注意
你這不是前後矛盾嗎?
比較奇怪的是覺得不合理當下為什麼還要接受那張單子?
還有開單時有叫你拿身份證件登記嗎?
如果沒有的話,張單子就沒有約束力啦...根本不用繳呀
Fish Tsai wrote:
我因為上職訓...(恕刪)
po這裡就算申訴了。
感覺委曲了還是要去處理(申訴或繳款),
不要不理他,不然事情可能會更複雜
大眾捷運法
第 49 條
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五十倍之違約金。
前項應補繳票價及支付之違約金,如旅客不能證明其起站地點者,以營運機構公告之單程票最高票價計算。


所以是(20*50)+20=1020
如果你可以證明有支付車資,就可以免付這1020....
使用的是悠遊卡,捷運站都有悠遊卡的查詢機,可以查歷史紀錄,當場查就知道了。

poiu124 wrote:
大眾捷運法第 49 ...(恕刪)

還有不要亂冒用學生卡、敬老卡、愛心卡,不然會來查...
如果你是真的學生就拿出學生證,沒帶的話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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