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我本人上禮拜四到某間85度C去應徵工讀生
面試時老闆娘跟我說試用期三天,這三天沒有薪水
等試用期結束後才有薪水,但是這三天每天去的時間大概都兩三小時而已
我那時覺得OK,反正不差那幾小時的錢.....後來老闆娘就叫我禮拜五開始上班
就這樣連續工作三天後
禮拜天晚上我工作時間到的時候
老闆娘就跟我說因為今天店長不在
所以他明天會請店長跟我聯絡
看是不是要繼續上班
結果禮拜一我等了一整天的電話
都沒有跟我聯絡
到了下午快六點我就主動打電話過去找店長
我問店長說怎麼都沒跟我聯絡
結果.........店長聽了一頭霧水
他就把電話轉給老闆娘
老闆娘就說(我們開會後覺得你比較不適合這個工作)
我聽到後就說(喔,謝謝)
我想請問的是...
難道雇主要請員工離職的時候都不需要通知員工嗎?
如果我昨天沒有主動打電話過去
我不就今天還在傻傻的等他的電話...
而且...如果覺得我並不適合這份工作的話
是否應該要在我去的第二天就跟我說呢?
硬是要讓我做了三天的白工
之後還要我自己主動打電話去詢問才知道我沒被錄取
這讓我覺得我似乎是去那邊當了三天的義工...
我打工這麼久第一次碰過這麼不負責任的店家...
有興趣知道是哪間85度C的人在PM給我吧!
但是記得好像是不滿三天還是一個星期是不計薪資的
這樣差的老闆沒去也就算了....
不過或許因為他們需要比較快上手的人,別想太多吧!!工讀的機會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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