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島休假分島休根返台,志願役的休假,我們義務役的看在眼裡實在是很不公平!
志願役通常有很多業務、任務或待命班,於是一個禮拜一次的島休,通常不會順利放假出去,
於是就這樣積到10天以上 ((等於兩個半月以上的島休))。
結果上頭說,那些假,什麼時候得放完((通常是年前)),不然就全沖掉。
但是單位還是不給放假繼續積假。
到最後眼睜睜看著十幾天的假就這樣消失。
這是很不合邏輯的! 舉個例子
就像哪天你存了一堆錢,政府不給你花錢機會就算了,還說要是一年內沒花完就得充公。
這樣合情合理嗎?
看在我們這些義務役眼裡,感覺他們很可憐。
難怪國軍會招不到人,根本不知道問題在哪裡。
非人非神 wrote:
外島休假分島休根返台...(恕刪)
的確阿外島志願役很可憐.小弟在北竿當兵就發生過營部的中尉逃兵,也出動人員搜山。
最後在操場那發現他,想逃卻逃不了

話說島休每個島的時間都不同,南竿是晚上8點才收假我們北竿7點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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