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朋友車禍,因為遇到一個右轉不打方向燈的人,從中線突然急右轉,
結果讓他剎車不及,撞上了那台車,二人都下車先察看了車的狀況,還好我朋友的車只是小擦傷,對方完全沒有傷痕。
朋友就先和他說為什麼急右轉又不打方向燈,對方說沒有打方向燈有什麼錯,為什麼你不保持安全距離從後面撞我,結果溝通的過程越來越大聲,對方突不斷自稱自己沒有錯外並將原本拿在手上的煙整包往地上大力一丟,這個舉動,使得我朋友發飆了,大聲的回了你為什麼不打方向燈,你為什麼不打方向燈,因為音量太大,引起了周邊人士的注意圍觀,而對方也開始打電話找朋友和警察來現場,而我朋友也找了朋友一起來助陣。
大家的朋友陸續到了現場,使得場面更加混亂,對方的人對挺自家人,指責我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我方的人指責對方沒有打方向燈急右轉使得他無法反應過來。沒過多久警察來了,對方先將他認為的狀況口述給警察了解,所以然後警察了解狀況後,先安撫對方,他還在氣頭上,但是也許反應太大使得警察辦案進度變慢就說你們再不節制一下你們的脾氣,對我們後續如何處理感到堪憂。現場的我只看到了雙方面的隔空喊話,卻到底有幾個真正了解事情的經過。《我機車。他汽車》
阿布1984 wrote:
昨天朋友車禍,因為遇...(恕刪)
你們二個都是開車??還是機車??
路權在你們,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既然叫警察,就等交通警察報告,就知誰對誰錯,
互相叫人馬助陣只是把事情搞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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