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有人為了好玩 裝黑社會恐嚇俺(他們本以為我會嚇到求饒 應該很好玩 )
後來被警察伯伯抓走了 他們似乎還受到驚嚇.......
俺後來才知道 他們也和俺一樣是善良好市民............
俺收了賠償金和解 傷害毀損恐嚇
理論上公訴罪 檢察官沒起訴前 和解 就沒事了
但是 昨天警察伯伯 通知
他們可能 還會有前科....
我昨晚寫了一份證明確實合解的文件
交上去
警察:看看會不會有效.........
我實在不明白 為何在檢察官沒起訴前和解 對方還是...可能有前科

現在發現 最天的就是 那台賓士是路人甲的(不是他們的)
他們太天了 竟然隨便拿路人甲的車 和我吵
下次他們會不會指著 總統府 說那是他們家...........
然後毆打經過的人 炫耀高級和身份地位
真是有夠李慶安style
這次直接告 高級人類 還在01開箱
他們應該嚇到了.........
(他們之前還一直講什麼身份地位 談和解金卻摳的要死 一直說我欺侮他們.....那麼高級 有身份..一點小錢 還在那 唉 唉 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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