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工程公司上班
某天老闆說要節稅讓她們有更多的福利
而成立新公司找我朋友當負責人
實際經營是幕後老闆.我朋友不用出錢.但有分紅
因為想保住工作也不敢斷然拒絕
但就是人頭負責人吧!
請問
1.有違法之虞嗎?
2.請問這樣有什麼風險呢?
3.當公司負責人有什麼福利義務嗎?
4.或是有什麼自保的方法嗎?
                                    
             從 APP 打開
從 APP 打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