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下有法律知識的各位
如果在密語的情況下被罵,是不構成公然侮辱的???
但是如果我今天家人在旁邊看到這密語,但是對方不知道,算是第三人的存在嗎???
還是最後只能用民事解決
WATERWORKMAN wrote:
想問一下有法律知識的各位
如果在密語的情況下被罵,是不構成公然侮辱的???
但是如果我今天家人在旁邊看到這密語,但是對方不知道,算是第三人的存在嗎???
還是最後只能用民事解決
什麼密語?
大家都知道的密語嗎?
一時找不到
不過有找到這則:
倉頡輸入字碼罵人 險吃上官司
誹謗也講創意?吳姓女子不滿張姓女子在網站張貼她與前男友交往的情事,因而在網誌上以倉頡輸入法字碼貼文罵她,被對方拼出後控告妨害名譽,幸虧雙方和解獲不起訴,才未吃上官司。
據了解,吳姓女子與潘姓男子分手後,因故與潘某的張姓妻子有過節,張女憤而在網站上張貼吳女先前和潘某交往情事,嚴重影響吳女名譽和生活,吳女決定反擊報復。
為免涉及誹謗,吳女未直接貼文罵人,改用倉頡輸入法字碼貼文,標題訂為「看得懂就看得懂」,內容雖全是倉頡字碼,但張女知道對方在罵人,特請人拼出全文。
張女拼出後,發現吳女罵她:「不得不說,真的想不通,額頭又高,牙齒又爆,眼睛又凸,鼻子又鷹勾,腿又短的要死,簡直就是一個醜八怪,配她老公還真是絕配,不要臉的賤母狗X,賤女狗XXX」。
張女據以提告,認為吳女所為已涉及刑法公然侮辱罪嫌,後來雙方進行調解,張女撤回告訴,台南地檢署因而做出不起訴處分。
對了
這案是3.6萬和解
你標題寫
密碼罵人
內文寫
密語罵人
兩個差很多耶
是哪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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