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密碼罵人,可以提告嗎- -

想問一下有法律知識的各位

如果在密語的情況下被罵,是不構成公然侮辱的???

但是如果我今天家人在旁邊看到這密語,但是對方不知道,算是第三人的存在嗎???


還是最後只能用民事解決
2013-05-29 22: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網路 密碼

WATERWORKMAN wrote:
想問一下有法律知識的...(恕刪)


是可以提告的

可以PO來看看嗎?
WATERWORKMAN wrote:
想問一下有法律知識的...(恕刪)

你讓我想到了我在當兵時曾被學弟公然侮辱
不想把事情鬧大
我自己忍住了...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WATERWORKMAN wrote:
想問一下有法律知識的各位

如果在密語的情況下被罵,是不構成公然侮辱的???

但是如果我今天家人在旁邊看到這密語,但是對方不知道,算是第三人的存在嗎???


還是最後只能用民事解決

什麼密語?

大家都知道的密語嗎?
私底下密的不算公然侮辱吧?
WATERWORKMAN wrote:
想問一下有法律知識的...(恕刪)
WATERWORKMAN wrote:
是不構成公然侮辱的???...(恕刪)


在第三人無法看到內容情況下是不構成,公然侮辱
但可以構成毀謗 人身攻擊
如果要打官司還得看內容嚴重性做裁定
如果是"私下"罵, 也就是第三人無法看到

兩個人私下講某人閒話

基本上你很難告的了對方











不過凡事總有例外...

端看你請的律師有多厲害...

有錢好說話
我印象中新聞有看過有人罵E04被告

一時找不到

不過有找到這則:

倉頡輸入字碼罵人 險吃上官司

誹謗也講創意?吳姓女子不滿張姓女子在網站張貼她與前男友交往的情事,因而在網誌上以倉頡輸入法字碼貼文罵她,被對方拼出後控告妨害名譽,幸虧雙方和解獲不起訴,才未吃上官司。

據了解,吳姓女子與潘姓男子分手後,因故與潘某的張姓妻子有過節,張女憤而在網站上張貼吳女先前和潘某交往情事,嚴重影響吳女名譽和生活,吳女決定反擊報復。

為免涉及誹謗,吳女未直接貼文罵人,改用倉頡輸入法字碼貼文,標題訂為「看得懂就看得懂」,內容雖全是倉頡字碼,但張女知道對方在罵人,特請人拼出全文。

張女拼出後,發現吳女罵她:「不得不說,真的想不通,額頭又高,牙齒又爆,眼睛又凸,鼻子又鷹勾,腿又短的要死,簡直就是一個醜八怪,配她老公還真是絕配,不要臉的賤母狗X,賤女狗XXX」。

張女據以提告,認為吳女所為已涉及刑法公然侮辱罪嫌,後來雙方進行調解,張女撤回告訴,台南地檢署因而做出不起訴處分。


對了
這案是3.6萬和解


你標題寫

密碼罵人

內文寫

密語罵人

兩個差很多耶

是哪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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