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頭先說...小弟並不是沒事找事做
基本上 違規停車 只要不影響行人通行 我都還能接受
但是常常就是有些車(不管機車或汽車) 總是喜歡停在人行道...
停在人行道就算了 但是往往都是占據整個人行道 讓行人無法通行
只能走在馬路上...
請問 該怎麼舉證 才能讓這些車收到罰單呢...?
滷蛋沒有蛋黃 wrote:
開頭先說...小弟並...(恕刪)
拍照就可以了,要附上原始數位檔案,資料中有日期和時間可查
交通警察大隊: 親愛的XX您好:您於102年1月14日寄給局長信箱的反映事項,查處結果,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車號XXXX-XX自小客車,在本市中區XX街、XX路口交通違規一案,經交本局第一分局查處並檢核所提供相關影像資料,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予以逕行舉發在案,並責由轄區派出所,加強該路段交通違規取締,以維護行車安全與交通順暢。 (二)若您發現該處仍有交通違規情事,請直接撥打110電話向本局勤務指揮中心反映,本局將儘速派員前往查處。 (三)感謝您對警政問題的關心,並請隨時對交通、治安提供建言。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敬上 承辦人:交通警察大隊小隊長XXX 聯絡電話:04-23289285 102年2月7日
Generation K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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