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花chen wrote:酒測太嚴 翁無法單腳站30秒被移送超沒人情味的不過是喝了一點酒撞死人再來說嘛 等撞死人你就會說,警察執法不夠嚴謹的確 這個例子有喝但未超標,不用罰警察的處理過程是嚴格了點但喝酒就別害人害己這跟人情味沒關係坐個計程車有那麼難嗎?
john0002 wrote:以前網路還不發達時,...(恕刪) 等你報個案被踢來踢去時,你大概覺得他們不是沒人情味,而是推托怠惰。遊行抗議時,現在的警察是真的蠻有「人情味」的,也等於軟,就是現在流行的「水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