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果王負責人陳阿和,遭檢方以千面人條款求處十二年重刑;不過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昨依較輕的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將他判刑一年二月定讞。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認為陳阿和明知所生產的飲料含危害人體的物質,仍繼續販售,行為可議;審酌陳與下游廠商已和解,十六日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詐欺未遂罪,判處一年二月徒刑定讞。塑化劑判刑一年而已, 你能怎樣? 我們仍然繼續吃黑心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