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家裡面收到一封掛號,是鐵路警察局寄來的掛號,被告偽造文書後來打電話去詢問為什麼會被告偽造文書,對方跟我說去年有用假的身分證字號去訂車票 三筆紀錄 一筆兩張 總共六張可是都是一年前的事情了...誰會記得?我印象中也沒有訂過車票...有沒有可能是網路遭到駭客攻擊導致?或是有什麼其他願意請問有人有類似經驗 可以分享一下嗎 謝謝
有可能是IP被盜用了....或者無線IP被盜用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原告付舉證責任(鐵路警察局要付舉證責任)...鐵路警察局要能證明是"你"用他人的身分證字號買車票才有用....否則...起訴也會被駁回....理由:證據不足...IP是你申請的沒錯....但未必是你用的....可能被駭客入侵啦...可能無限IP密碼被破解盜用你的網路上啦...等等之類的...所以你只要說...我沒上網買火車票...就沒事了....這樣清楚了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