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碰到的才強!十年前新婚去度蜜月時家中被小偷光顧。報了案也來採證過。後來依三聯單單號打警政署的查詢電話去查詢進度,結果回覆的員警說:「依偵察不公開的原則,不能告訴我們進度」~~~~啊電話是給心酸的?以後所有的案件一律以此原則回覆就可以了,幹嘛再花力氣辦案?
th892907 wrote:被搶沒破被偷沒破被撞...(恕刪) 小弟n年前買fz150第一代中古車~總共被偷過三次~第一次在台中被偷~(超幹~因為先被二一~又被偷車~)回宜蘭兩個多月後接到電話~竟然找到了~被棄置在某大樓的地下室~花了三千多塊修好~再騎回宜蘭~第二次在中壢某ktv附近被幹走~這一次掉了快兩年才找回來~花了近一萬塊修復~幹翻了~乾脆一萬八便宜賣死黨~結果他才騎兩個月左右就又被幹走了~後來這十幾年音訊全無~共同的交集是失竊的地方都是大學旁邊~還是要謝謝警察杯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