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買了幾盒鳳梨酥,覺得味道不錯,
基於有好東西要和好友分享的原則,
昨天到桃園,看到大黑松小倆口的店招,
趕緊進去買幾盒,送給朋友分享,自己也留了一盒。
要商家開立發票,商家也推說收銀機壞了。
晚上打開品嚐,天啊,味道怎麼不對,包裝地址也不對。
今天剛好經過博愛門市,反應給店長,她竟然說,桃園的店,
只是經銷商,他們可以賣任何東西,和他們無關。
我真是氣壞了,是看你們那麼大的招牌進去買的,店裡面也和
直營門市裝修的差不多,也是賣牛軋糖,和一些糖果。
既然掛了你們的招牌,應該是賣公司的產品,怎麼會看招牌進去買東西,
還買了雜牌的鳳梨酥?
最氣人的是店長的反應,一付事不關己,無所謂的樣子,
根本不在意公司的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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