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
有個人會拿A物品來跟我們換錢
大概一個月會有一兩次吧
三月初的時候 他說我們有一筆一月初的錢沒給他
雙方沒都用收據 但互有記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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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通常都是當天或是隔天就會給他錢了
而且也都有記帳 有多一筆錢不可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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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中間也都是正常來交易...
照理說少一筆錢也不可能那麼晚才發現吧...
過幾天來也有個監視器甚麼可以查 ..
兩個月過來突然來說少一筆 根本沒得對證阿...
請問這樣他如果告我們的話
我們會輸嗎
聽說好像我們要證明有給她錢??
但基本上除了自己家的記帳 根本也沒辦法證明 監視器也都保留一個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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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這種糾紛 都會打多久的官司阿??
還有就是如果被告 就會留下紀錄了嗎???
如果會的話 被告的途中就會有紀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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