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老婆的外袓父過世, 我需要抛棄繼承嗎, 我岳父找來幫忙處理的說連我也要辦印鑑證明.
我有查法務部身分法(親屬及繼承編)(http://www.moj.gov.tw/public/Attachment/11198525597.pdf)
第43頁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沒列姻親, 但不太確定所以問一下, 謝謝!!
pssatanps wrote:
吼~又來了...請教懂法律的大大
我老婆打去嘉義的事務所問, 回說因為我老婆有小孩, 算直系(是嗎), 所以我也要辦.
有這回事嗎?
看一下這篇
台灣苗栗地方法院
內文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