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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北中南東4地執行死刑6死囚伏法~讚

陳瑞欽 - 家住嘉義的殺人魔陳瑞欽18年內共殺6人,除本案被害人陳女外,還包括兩任妻子及3子,殺害親人是為詐領兩千多萬元保險金。

判決指出,92年5月9日,陳瑞欽經友人介紹認識陳女,陳瑞欽利用陳女持空白支票,請他幫忙週轉現金機會,兩天後藉口約陳女外出,用安眠藥迷昏她,載到山區用手指性侵,搶走她身上的項鍊、勞力士手錶,再拿石頭重擊後腦,推下山崖致死。

南投警方在陳女喪命隔天,就逮捕陳瑞欽並查扣陳女手錶,陳瑞欽向警方主動供出,他從74年至87年間,殺死兩任妻子、3個兒子,目的是為詐領保險金。

李嘉軒 - 被判死刑的李嘉軒,6年前就是和林明樺等三人,在台中市耕讀園茶藝館,犯下3死槍擊案­,逃亡過程中,還曾綁架大甲鎮瀾宮副董鄭銘坤,以及嘉義台商,犯案累累,最後棄械落網­,面對司法制裁。

陳東榮 - 現年50歲的陳東榮,74年4月1日和王金定等人到台南市友愛街「帝王大飯店」縱火,釀成28死慘劇;王金定被判死刑,已槍決伏法,共犯林志鴻判無期徒刑,當時仍未成年的鄭志平判刑15年,兩人都已假釋出獄,只剩陳東榮亡命天涯。
陳東榮犯案後,隱姓埋名躲在鄉下打零工,作息很低調,也十分正常,生活只有工作、睡覺和喝酒,也少與人往來,眼看只要再熬98天就躲過法律追訴,只是法網恢恢,去年在嘉義縣民雄鄉被逮捕。
陳東榮落網時自嘲是「遊魂」,比亡命之徒還悲慘,不知該如何形容自己的悔恨,無時無刻都在責備自己犯下的滔天大罪,但因畏懼國法,選擇逃避,「躲一天算一天」;他承認常作惡夢,夢到冤魂索命,落網後在拘留所度過的第一個晚上,想了很多,覺得「該還的還是得還」,決定坦然面對。

紀俊毅 - 全案源於2004年間,黃博廷與住處管理員起衝突,找友人林明樺、紀俊毅與李嘉軒等人,約對方在台中耕讀園談判,對方掏出裝有紅外線瞄準器的手槍,李嘉軒隨即先發制人掏槍開火,造成3死2重傷。4人為籌偷渡費用,隔年綁架大甲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勒贖2500萬元得逞,接著又綁架商人蔡明福勒贖3億元,取贖過程中先後被逮,林明樺當場服毒自殺。

林金德 - 林金德在基隆喜市犯下震驚社會的燒死三女童縱火案,在逃亡兩天後,終於在昨天下午被市警四分局三組人員在南港山區發現,警方跟隨林金德駕駛的車輛至台北市市民大道後再行圍捕,並於傍晚押回基隆市警四分局。林金德在應訊時雖然坦承縱火,但他一直認為這是江美雪一家人欠他的,並無悔意。而在地檢署偵訊時,林金德稍有悔意,他怒氣一來就是要放火燒江美雪,卻不知閣樓上有三名小孩受害,這一點他相當後悔,今天凌晨,檢察官在庭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張胞輝 - 背負3條人命的張胞輝,91年底因為吸毒恍惚,殺了女友後掩埋棄屍;92年2月他因為缺錢,搶劫6000元,又殺了兩名鄰居,還放火滅屍,甚至在現場假裝是目擊者接受記者訪問,還顧作鎮定誤導警方辦案。

他最終被判處死刑,94年定讞,但就因為遲遲不執行,經過漫長等待,讓他受不了煎熬,從剛入獄的第三天,就先將筷子折成12段吞進肚,被獄方人員發現急救;96年3月又吞下13顆電池,全卡在胃和腸子內,經過開刀才救了回來。




GG
2013-04-19 19:02 發佈
年中或年底可以再來一次嗎?

勇哥,蕭天讚的記錄還等你來破啊!
曾部長果然沒讓人失望
明天我會去高雄高分檢公告欄欣賞一下死刑執行令

法務部在去年底槍決6名死刑犯後,今晚又在台北、台中、台南、高雄看守所刑場槍斃6名死囚。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勇哥太棒了!!!!!!
有擔當的官員
這個廢死聯盟發言人林欣怡,
妳說廢除死刑無法制止犯罪,
那廢除死刑就能制止犯罪嗎?
妳能不能保證?

brianlululu wrote:
陳東榮 - 現年50歲的陳東榮,74年4月1日和王金定等人到台南市友愛街「帝王大飯店」縱火,釀成28死慘劇;王金定被判死刑,已槍決伏法,共犯林志鴻判無期徒刑,當時仍未成年的鄭志平判刑15年,兩人都已假釋出獄...(恕刪)


還可以假釋判無期徒刑有甚麼意義????
生於世紀末,存於世紀初....
廢除死刑要在台灣道德文化裡排除的話,還需要很長遠的路
在絕大部分的台灣人也都應該不想廢除死刑,畢竟這個境界實在太高了
所以個人還是要堅持死刑存在的重要性,現在經濟蕭條、犯罪率居高不下
現行犯對於現今法律制裁已經無動於衷,尤其現今徒刑的已大大的縮減了很多
更不用說被判除死刑的機率,應該跟中頭獎的機率差不多吧
廢除死刑~還是放在心裡吧
原諒的事就交給神吧!
brianlululu wrote:
陳瑞欽 - 家住嘉義...(恕刪)

Circle-Green wrote:
廢除死刑要在台灣道德...(恕刪)


廢不廢死刑和境界有啥關係?
brianlululu wrote:
陳瑞欽 - 家住...(恕刪)


沒用絞刑
個人認為還不足以大快人心
最好要有轉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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