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出來哪裡有問題丫一張是19:08開的一張是20:15開的差距超過了一個小時丫何來十分鐘之有再說,開的路段好像也不一樣丫一張U08一張U10好像也是在不同的停車格開出來的收費單吧如果我有錯的話請版上的大大糾正一下囉另外,補充一下現在新的停車收費單都是會先把時間列印出來然後「管理員簽名」的地方放空白時間到,有人簽名才算數繳費的依據,就是看管理員簽名到幾點,那就收多少錢如果哪位大大不相信的話可以自己親身體驗一下囉還有,我覺得開版大自己也滿奇怪的他難道不知道自己分了兩次停車嗎停兩個地方,收費兩次是正常,且合理的丫沒有這個道理是你付了一個小時的停車費,你就可以在這一個小時內免費停車「好幾個不同」的地方吧??如果有錯,請糾正,謝謝
有問題的是20:09分以後吧? 為什麼大家都把焦點放在前面呢? 20:09分民族路劃記一次, 21:09分再記一次, 那代表樓主20:09到21:09之間都停在民族路上啊! 哪來20:15又出現在民權路? 難道是我的邏輯有問題?
上面的朋友沒看出來嗎?一邊是從2015~2116另一邊是1908~2109換句話說,如果不是車主在2009民族路開完單,六分鐘內開到民權路停好給他開單(2015),然後又開回民族路等2109開完單,又在七分鐘內開到民權路等2116開單,讓兩邊都可以打上時間,否則一台車在兩邊收費,不知道是管理員自己A錢,還是真的有掛牌烏龜車建議樓主就直接去申訴就好了,而且兩邊都申訴
莎朗石頭 wrote:有問題的是20:09...(恕刪) 停車單繳費不是這麼看的.沒有管理員簽章的那欄並不計算在裏面.所以這兩張停車單各二十元並沒有錯呀.19:08 在民族路收20元,接著在 20:15 於民權路收20元.一共40元, 很正常.
樓主的意思是如果這樣開單,除非是樓主剛被開完(20:09),就把車從民族移到民權又被開單後(20:15),再把車又移回民族同一車位等著被開單(21:09),最後再把車開回民權又被開(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