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兼差在網拍賣狗零食(外國廠牌)我是在某個寵物店發現有比網拍便宜更多的價錢,所以買幾包回家上網拍看看結果意外的賣很好,因為我賣的價錢是網路上最便宜的昨天卻接到代理商的email,直指我賣的價錢低於建議售價,要我調回來我想請問,我若是不理會,他可以對我採取法律上的行動嗎?另外、我這樣去店家買,網拍賣,這種作法有違法嗎?
一、依商標法第30條第2項之規定,合法購買附有註冊商標之商品再轉賣,依權利耗盡原則,即無侵害商標權之問題。二、轉賣時所載之圖片與說明,只要非轉載自其他權利人所有之圖片或說明,亦無侵害著作權之疑慮。三、依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描述商品內容、品牌等說明,於「善意合理」之使用範圍內,並不生違反商標法之情事。商品如果不是仿冒 沒有壟斷哄抬售價 原則上請放心不然所有跳樓大拍賣跟脫褲子俗賣的怎麼辦
逆水行舟 wrote:一、依商標法第30條...(恕刪) 因為只是兼差和好玩,賣這個零食我的狗也可以順便吃唉也不是什麼好利潤,賣再好比正職薪水也差的遠只當晚上回家回回問題,一早上班順便寄出去的隨手差事賣得不錯才剛有點成就感就被警告,感覺真總之感謝你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