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天,教育部現在正在研擬「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修改草案,研議高中生可請產假、育嬰假,且不致因請假太多被扣分、退學……這……不就是變相鼓勵高中女生可以進行性行為、懷孕嗎?雖然這還只是在草案的階段,但未來萬一真的修法通過,我國青少年、青少女性濫交的程度,恐怕會大幅上升吧。再者,是否修法通過後,國中生也會跳出來說,既然高中生可以有產假,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請產假?一整個無言……
我是覺得這個產假倒是有必要的,高中生的性濫交這些問題,是來自於性教育並沒有落實,許多少男少女並不懂得要保護自己,但是這並不表示當少女懷孕的時候就只有墮胎或是退學一途,我有個朋友的妹妹,16歲就結婚了,而且為了生下小孩不得已還要辦休學再復學,別說這是年紀輕輕不懂得保護自己的原罪,當一個小媽媽並不需要多付出一年的青春才能再次去上學!!我並不反對讓高中女生可以請產假,但是也要麻煩讓國高中的性教育能夠落實,不然這個產假也只是亡羊補牢而已!!沒什麼多大的意義!!
沒的請假還是會搞在一起啦能不能請假不是重點重點在於性教育有沒有落實學生是否真的知道避孕的方法還有有小孩子之後的責任及重擔之前就有新聞報過台灣高中生懷孕比率已經超過日本韓國而且因為性教育沒有落實所以許多學生的性知識是來自於A片和A漫!只要現在的國高中一天不知道這些那沒辦法減少學生懷孕
Isveia4525 wrote:我的老天,教育部現在...(恕刪) 鼓勵是指提供誘因,以使達到某目的.如鼓勵婦女生育,所以提供津貼或留職停薪.當然如果津貼不夠,就變成誘因不夠.你覺得"產假"可能變成高生女生生小孩的誘因嗎?因與果要分一下注意QBQPS:如果說高中生生小孩可以推
bradywang wrote:你覺得"產假"可能變成高生女生生小孩的誘因嗎? 您好,當然不是,所以我在發文時,用的是「變相鼓勵」這個詞。因為現在的青少年青少女性濫交情節實在太嚴重了,我想這個法案如果通過,只會讓他們變得更有恃無恐而已。我想做好國高中學生性教育,應該會比推動讓他們請產假來得更好。捨本逐末,到時受害的這些矇懂少女,還是不懂為什麼會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