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到一個共犯的問題...請問大家的意見

最近社會案件很多
想到一個以前沒有想到的問題
就是法律上的處罰有比例原則(就是說罪跟罰有適當的比例)
那如果是共犯的話 法律上的共犯是以同樣的罪刑論處
譬如四個人共犯殺了一個人
若是一個人犯的判死刑 四個人都是共犯判四個死刑
實際上只有一個被害人死掉 一個人的生命被剝奪
卻處罰四個人賠命
這樣是不是有點過當了??
2013-03-19 14:07 發佈
maganta wrote:
最近社會案件很多想到...(恕刪)


死刑的裁罰不是一命抵一命的概念

而是以兇手將來對社會的為害性為考量

手段兇殘又沒有悔意甚至意圖脫罪泯滅天良喪失人性者

有其永久與社會隔離之必要

如果發現狡詐過頭又全無悔意且視生命為無物(殺人還嘻皮笑臉)

全部判死刑不是沒可能

因為將來還有可能危害他人


相反的是如果深具悔意合盤托出犯案細節

通常都會獲得相當減刑

給予再次重生的機會





很好的想法,
反過來來說,
一個人殺了5個人,
可以處死他5次嗎?。。。。
嘴炮的權利是留給有實力的人。。。。
我也不知道今天怎麼會有這種想法
只是想到損失的事一個人命
如果處死四個人 不是不均衡嗎
但是前面有人說得好並不能用這樣來看
我的想法應該是屬於應報刑的觀念
現在的刑法並不是用這種觀念

maganta wrote:
最近社會案件很多想到...(恕刪)


請問是哪個判例讓您有這樣的疑問呢?.........................
chiang:加減點一下(廣告)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重點在害人的心和行為
死刑犯有悔意也不會判死刑
我覺得如果要廢死刑那就增加鞭刑吧

kenkls wrote:
很好的想法,
反過來來說,
一個人殺了5個人,
可以處死他5次嗎?。。。。(恕刪)


,要公平就要這樣才公平
5個兇手殺一個,5個兇手賠5條命
一個兇手殺5個,只賠一個兇手的命,怎麼算都是多殺幾個才划算
奇怪了,這麼不公平的法,怎麼一直都沒修法改掉?

mark0826 wrote:
,要公平就要這樣才公...(恕刪)


那要怎麼斃才能斃到您高興呢?四肢分五次斃?....賣鬧阿啦................
chiang:加減點一下(廣告)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你要不要講是那一個案例出現這種判決讓你覺得有問題??
一般來說就算是共犯
法官也會依照他在整起事件參與的深淺斟酌量刑
並不會像你說的四個人殺一個人然後其中一人判死刑另外三個也一定會判死刑.
一般來說...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十、犯罪後之態度。

例如A夥同B跟C策劃殺害A的父母
A被判死刑但是B跟C有可能只會判到無期徒刑

基本上你還是先說說看你指的到底是那一件暗例這樣大家比較好分析吧
即便是角頭大哥,要混到變成治平專案對象,也要很努力!只是你沒看到過程而已~
maganta wrote:
若是一個人犯的判死刑 四個人都是共犯判四個死刑
實際上只有一個被害人死掉 一個人的生命被剝奪
卻處罰四個人賠命

這也有疑問

一個人有辦法同時死在多人手上嗎??

未死前下手的好像是傷害

最後死在哪人手上那人才是殺害

不知這樣說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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