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約12點回到家樓下
有一些人在吵鬧 蠻大聲的
稍微聽了一下
原來是有個高中生忘記帶鑰匙了
而不知情的鄰居將他當成小偷
用了傢伙把他打傷(有見血)
父母聽到聲音出來查看相當心疼
就請警察來處理了
不過該名傷人者也強調自己並非故意
我想應該是以"過失傷害罪"移送吧
但是我個人覺得就算是小偷也有人權
更何況這個鄰居沒有弄清楚就出手傷人
如果我是小孩父母
我想我會出手討回來
內文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