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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一樓門口的使用權利

因為最近租了一個一樓來做生意(在巷子裡)
但門口的一小塊地
有樓上的鄰居每次都硬把摩托車停在前面
想要趕他走
他就說什麼建築物法規說一樓跟頂樓的地是整棟樓共享
所以他想停就停
是真的嗎?
那大家都把門口停滿了車了怎辦?

關於一樓門口的使用權利
2007-05-06 14:1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門口 使用權利
也不要用趕他走這敏感的字眼咩

先試著動之以情說說看 例如日常生活 他車放著會不方便

旁邊空位好像也不少 可否請他移駕呢

但最後他還是老神在在不甩的話...

......

...

我可能會想偷搞他的車吧(當然這是最下策)

停在前面,只要不是擋住出入口,應該都可以接受吧,
人家一台爛機車三五萬,你搞他的機車,他就搞你的店面,只怕你搞不過,所以這種事情還是三思。
你可以偷作弊!!
把你家前面畫紅線~~
反正也沒證據說那是你畫的~~他去告你大不了變回來就好嚕
您的問題是現在很多公寓或大樓住戶會有的問題
茲將其分述如下:

Q1:
一樓的地是否可以共享?
A1:
要看一樓的地究竟是否屬於公共設施,這點可能要看地籍圖和土地權狀才能曉得,說不定是屬於一樓住戶的

Q2:
是否只要是公共設施就可以讓全體住戶共享?
A2:
絕對不是!
所謂公共設施的概念,是指全體住戶在公共設施的每一個"分子"都擁有按比例分割的所有權共有...
(貌似目前到奈米哈?)

簡單來說...如果一棟公寓有三戶,那其頂樓.樓梯間和一樓的空間,應該由"奈米"切割起各戶擁有三分之一
也就是說,基本上公共設施是不能分割的整體概念(因為無法從"奈米"開始切割)
所以,依剛剛說的例子,如果其中一名住戶要使用頂樓用來曬衣服,是需要全體住戶的同意的!
而且這種同意權的行使沒有所謂"多數票"的問題,只要其中一戶表示不同意的意見,就不能曬衣服了!


結論
1.如果一樓空地原本就是屬於房東的,那您可以請他的車子立刻離開.
2.如果是屬於公共設施,那也必須要得到全體住戶的同意他才能停車.
當然啦...同理您也必須得到全體住戶的同意才能佔用一樓空間用來做生意了...

所以,比較建議您和該名鄰居協議一下...

當然啦...也可以在事後(也就是開店後),說妨礙做生意啦.或是湯湯水水的灑他一車之類(傻)

嗚...學法不能教人家違法...善哉善哉@@"
wrote wrote wrote:
有些騎樓的權狀是屬於一樓的
有些則是公設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答
所以說就算是整棟共享也需要整棟同意
那他講的說停就停是不成立的

上面趕走的字眼用的有點過頭
應該說"勸離"

照片上看起來很空
但晚一點的時候就全部都是車
而就會有一些會摩托車停在水泥地的地方
中柱或側架還會搞的地上坑坑疤疤
需要花錢花時間整修...很麻煩

我們自己是沒有用到外面的地
不過要是有停車裡面的車輛出入很麻煩
不知道你裡面進出的車子是機車還汽車

如果是機車的話 要不要在地上拿黃漆 劃一個出入通道 請勿停車

如果是汽車的話 鐵門上就噴車庫 門口請勿停車


畢竟你目前也只是怕外面被停滿一排 自己車要進出不方便 可以先這樣試試看
印象中如果自用住宅一樓作為車庫用,可以向交通局申請劃設紅線,就不會有人停在前面了。

而且這種紅線,警察跟拖車最喜歡來,因為違規事實最明顯,根本無法申訴。
聽的懂人話的主管才是好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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