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逃漏稅要自行蒐證 真是...

寄件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webmail@etax.nat.gov.tw>
收件者:
寄件日期: 2013/3/8 (週五) 3:43 PM
主旨: 案件辦理通知

您好:
您提出的民意信箱【檢舉逃漏稅信箱】,已由【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受理中,相關資訊如下:
案號為:【】
受理機關:楊梅稽徵所銷售稅股
回覆內容:
檢舉人 您好:
有關 台端檢舉涉嫌漏開統一發票乙案,依「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3點、第16點規定,請於102年3月20日前提供具體可供查核事證,逾期未提示,擬予免議存查。
敬祝 平安順心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楊梅稽徵所 敬上

系統發送時間:102 年 3 月 8 日 下午 03:43
2013-03-09 13: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漏稅

地上最強 wrote:
檢舉逃漏稅要自行蒐證 ...(恕刪)


官啊.......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你的還有回信給你 我的完全石沉大海- -
然後想說查詢進度

案件類型 檢舉逃漏稅信箱
收件日期 2013-01-28
預計辦結日期 2013-02-06
寄件人姓名 XXX
受理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
案件狀態 處理中

今天都3月9日了... 預計辦結2/6???
我的案件也是
要我自己搜證
是要我再去一次
付款時全程錄影嗎?怒!!!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