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疑問。

各位前輩鈞安:
小弟目前擔任學校班級裡面的學藝股長,平時要負責收集所有同學的電子作業,然後轉發給老師,並且要傳送課表給大家,問題來了:
①同學的作業裡面有姓名,學號,我收集後轉發給老師 ,請問有違反個資法嗎?
②課表裡面有各堂課的老師姓名 ,我沒加密傳給所有同學,或是公布在FB上面 ,有違反個資法嗎?
③上述若有,我要如何處理才能不違反呢?學藝責任總要繼續落實囧rz
2013-03-08 9:51 發佈
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中的個人資料的定義,
包括基本的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
聯絡方式,還包括了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
甚至是健康檢查、醫療、病歷、基因、性生活、犯罪前科、財務情況、社會活動等
以及其他可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出個人的資料,不論紙本或數位形式,都屬於個資法的保護範圍

你可以參考一下這個資法新聞
同學們的電子資料要加密才能保護自己
另外~也不要公怖在FB這種訊息藏不住的地方會比較好
紙本文件新聞

(若是不能貼連結請刪除囉)
yhoooooo wrote:
課表裡面有各堂課的老師姓名 ,我沒加密傳給所有同學,或是公布在FB上面 ,有違反個資法嗎?

開秘密社團,限制加入者

sylviechang wrote:
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中...(恕刪)


請問一下

個人的手機電話號碼 是否歸屬於個資法保障範圍?


例:曾經留資料給A公司 但A公司沒有經過我的同意或授權 A公司可以把我的聯絡方式提供給B公司嗎?

謝謝正解
請問個位前輩先進, 有一位網友把我的個人資料(姓名,電話)顯示在網路上,讓我很不舒服,請問要如何處理? 個資法是否有規範到一般個人呢? 還是有別的法律程序呢? 謝謝

球球兔 wrote:
請問個位前輩先進, ...(恕刪)


個資法也有規範到個人
建議你可以先寫信告知對方,請他將資料撤除。如果他不願意,再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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