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鈞安:
小弟目前擔任學校班級裡面的學藝股長,平時要負責收集所有同學的電子作業,然後轉發給老師,並且要傳送課表給大家,問題來了:
①同學的作業裡面有姓名,學號,我收集後轉發給老師 ,請問有違反個資法嗎?
②課表裡面有各堂課的老師姓名 ,我沒加密傳給所有同學,或是公布在FB上面 ,有違反個資法嗎?
③上述若有,我要如何處理才能不違反呢?學藝責任總要繼續落實囧rz
sylviechang wrote:
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中...(恕刪)
請問一下
個人的手機電話號碼 是否歸屬於個資法保障範圍?
例:曾經留資料給A公司 但A公司沒有經過我的同意或授權 A公司可以把我的聯絡方式提供給B公司嗎?
謝謝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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