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斡旋雙方同意以506萬成交並於4月30日雙方於代書事務所簽約當場並支付簽約金20萬及代書費2萬(多退少補)仲介服務費前金2萬,總共30萬.
其後於5月1日趁著休假再次帶著家中長輩去察看屋況,結果發現五樓住戶私自將整個頂樓加蓋並將通往頂樓之逃生門封死再由屋內加蓋內梯通往頂樓,其頂樓也已經隔成3-4個房間為己用

長輩認為頂樓逃生門被封死將來會影響逃生而有危險,因此要求仲介請求賣方向5樓住戶協調安全門應該保持暢通一事,目前似乎無解.
雙方約定於5月4日起開始支付後續款項,但長輩主張在逃生門問題未解決之前拒付後續款項並發出存證信凾通知信義房屋及賣方在未解決問題之前停止支付後續款項,如此一問題未能解決將取消買賣合約.
小弟在此請教各位有法律相關知識的大大,是否可以因為逃生門問題請求停止買賣合約,如停止買賣合約小弟大概可以拿回全部已支付的款項嗎

這幾天為了這個事情腦不已,希望01上各位先進可以給個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