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在年前(1/16)下午騎車(舊勁戰)在槽化區上被一台T牌神車ALTIS攔腰撞上
(還好有穿防摔衣、全罩帽)人身部品很重要阿~~~~~~~~~~~~~~~~~~~~~~

當下去了署立醫院驗傷(左手肘擦傷、右腳踝擦傷扭傷),開立了驗傷單
除了事發後兩天事主、保險業務有聯絡外,就銷聲匿跡、不聞不問

事主說法:後續理賠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所以沒你的事了?
保險業務:等肇責報告出來再說<--------------推託之詞?
一直到今天才又"主動"跟我聯絡,這段期間將近一個半月連一點關心的動作都沒做

(我想會主動聯絡也是因為我昨天說要寄出存證信函,對方嚇到才會連絡吧)
事情大致上就是這樣,以下重點來了......
小弟想請問的是
1.目前已知車輛修繕費用、醫藥費,保險公司會理賠,那人身部品呢?
2.車禍導致車輛受損導致額外增加的交通費用可否要求理賠?
3.因為這件事情導致丟了工作,可否要求精神賠償?向誰求償?
以上
麻煩有經驗的大大或是具有相關專業知識背景的大大替小弟解答,感激不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