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家是間三樓的樓房,後面又約4坪大的空地(應該是防火巷),
這空地住戶都蓋成廚房用,房齡也三十年了。
去年後面空地有建商來蓋房子,但他地基挖了2米深後,就沒動作了,
在挖地時鄰居就告訴工人這不做擋土牆,會損壞到我們的房子(10戶)
但包商工人反應給地主後就沒消息,工地也停工了。
就在11月23日一連下了幾天雨後,建商挖的地基變成大水池,我們家也龜裂了 :cry:
報警及請建管人員到場,都無法很正式的連絡到地主(電話不接)
事情就變成協調會,地主不出面。
想請教各位,報警後筆錄我要用什麼名義去提告?故意損壞,公共危險?
真的很困擾,請懂得大大指點。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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