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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替代役,跟主管被大嬸洗臉...

朋友不希望將事情鬧大,故將文章刪除。
2013-02-23 12:54 發佈
daniel.70170 wrote:
PS:有個疑問,如果車禍當下對別人惡言相向,有可能另外衍伸出公然侮辱OR誹謗的問題嗎?...(恕刪)

沒有第三人在場的話,可能不成立

cowboytwn wrote:
沒有第三人在場的話,...(恕刪)


那我朋友這種應該是成立,

當下有店家夫妻,警察,我朋友跟她主管。
是不是可以到地方法院去調解??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白紙黑字寫清楚
有的人就是拿著雞毛當令箭,警察面前也在大小聲

聽完錄音,個人想說能不能撇開身份的問題,三方一起到附近機車行修一修,

順便拿個收據。費用就認份一點,自己買單? 在服役難免會遇到這種事,

就認了吧...早點了事,別再節外生枝...

遇到很盧的人加上又是自己理虧...算了吧

daniel.70170 wrote:
PS:有個疑問,如果車禍當下對別人惡言相向,有可能另外衍伸出公然侮辱OR誹謗的問題嗎?...(恕刪)


當然有,機車被撞壞不表示可以亂罵人

遇到對方亂罵不用罵回去,DV拿起來蒐證就對了
當兵又是自己撞到的....

自己賠一賠趕快了事不就得了...


又不是多少錢....


趕快退伍才是真的...

多這麼多麻煩事...

心情又不爽...

單位也不爽你...

這點錢值得嗎???


daniel.70170 wrote:
昨天朋友在鹿港發生小...(恕刪)


台灣人嗎 想獅子大開口阿 正常拉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daniel.70170 wrote:
昨天朋友在鹿港發生小...(恕刪)



小弟也有遇過類似的事情
當下已經頻頻致歉了
但對方卻吃夠夠,一付不肯善罷幹休

我們有錯在先是沒錯,但都已經致歉了還想怎樣

這次當做學個經驗,記得以後來硬的

daniel.70170 wrote:
昨天朋友在鹿港發生小...(恕刪)



印象中是不是有法規 兩輪的車 是不是不能 載超過 肩膀的寬度太多?

送報 跟 送便當的 那種兩側的袋子 機車變寬 感覺很容易 擦到東西 發生事故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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