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錄音,個人想說能不能撇開身份的問題,三方一起到附近機車行修一修,順便拿個收據。費用就認份一點,自己買單? 在服役難免會遇到這種事,就認了吧...早點了事,別再節外生枝...遇到很盧的人加上又是自己理虧...算了吧
daniel.70170 wrote:PS:有個疑問,如果車禍當下對別人惡言相向,有可能另外衍伸出公然侮辱OR誹謗的問題嗎?...(恕刪) 當然有,機車被撞壞不表示可以亂罵人遇到對方亂罵不用罵回去,DV拿起來蒐證就對了
daniel.70170 wrote:昨天朋友在鹿港發生小...(恕刪) 小弟也有遇過類似的事情當下已經頻頻致歉了但對方卻吃夠夠,一付不肯善罷幹休我們有錯在先是沒錯,但都已經致歉了還想怎樣這次當做學個經驗,記得以後來硬的
daniel.70170 wrote:昨天朋友在鹿港發生小...(恕刪) 印象中是不是有法規 兩輪的車 是不是不能 載超過 肩膀的寬度太多?送報 跟 送便當的 那種兩側的袋子 機車變寬 感覺很容易 擦到東西 發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