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大二,因為寒假沒事所以找了一份工作,不過短期工讀不好找,好不容易找到一份清潔類的工作,但是每天光通勤時間(騎機車)就要2~2個半小時,每天工作約9小時中途休息30分鐘(含吃飯),工作中途幾乎沒有喘息時間,一天薪水872。經過幾天後,因為通勤時間太長、工作很累,所以就辭職了。請問各位前輩,我這樣算草莓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