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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剛發生車禍,對方突然變換車道 請提供意見感激不盡

小弟今天中午原本高高興興去上班, 在高架橋下面平面道路 我當時騎車要超一台前方的汽車結果

我變換到內側車道 之後要超前方的車子突然變到我內側的方向 我馬上撞到他 他跑掉了 之後我跑步追到他 他等紅



他說我撞到他是我不對畢竟他也有錯,他連下車意願都沒有,我很不服氣,他很兇說我撞他 之後他開走了

警察先生來我跟他說好像他緊急煞車我才撞到的,因為那時我真的一點記憶都沒有,我現在想到當時狀況

我只知道我在地上滾了很久,最少7.8公尺有,請問一下這樣他有錯嗎?怎解決呢


因為當時跟現在想法有出入,當時真的記憶都沒有,現在想到我是要超他車才走內線

之後他緊急變換到我車道我才撞到的,不然我會故意撞人家車嗎?

他人也跑掉 他連下車也沒有 很不甘願
2007-04-26 15:42 發佈
不太懂!!!

到底是誰撞誰阿!!!

你撞到他...

他跑掉幹嘛!!!

不懂!!!

可以在仔細一點詳述情形嗎???
我覺得一半一半
一個是 任意變換車道+不打閃光燈
一個是 應注意而未注意+未保持安全距離

騎車時 最好要有 "被害妄想症"
隨時想
停在路邊的車子會不會突然"大"開車門
左方的小黃會不會突然靠右去載客人
剛偏右的車子會不會突然來個大迴轉
...
就你所言 是不是跟車跟的太近了才來不及反應撞上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警察先生所言也是沒錯了

你告他沒有用的

小k3220 wrote:
小弟今天中午原本高高...騎車在內側我當時要超前方的汽車(恕刪)

不好意思,機車可行內車道嗎?你撞她車,對方還跑給你追??不懂.
kempo wrote:
就你所言 是不是跟車...(恕刪)

樓主是被變換車道的車撞到的,所以沒有安全距離的問題

但是同向兩車道以上,內側應該都是禁行機慢車的吧?
像這種冒失鬼的沒法度的!!
上次我也是一樣,我直行被一個冒失鬼突然變換車道,她的後照鏡碰到我的手臂,人車就倒了><"~

結果判定"雙方未保持安全間隔距離",那門子的判決~
那到底要間隔要多少~~誰能告訴我~
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對方是通緝犯不想看見警察~
所以他只想快跑~
騎機車還是小心點吧

車子有時候真的有死角開車的要注意

騎機車的更要多注意

車子越大死角越多
曾經我是個好男人而如今我不過是個失去過去的壞男人
我覺的他是不爽你機車行駛內車道
才故意碰你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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