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題目可能有點無聊 希望有執業的會計人員來幫我解答
剛剛看到財經新聞 關於合併報表 上面提到 若採用新的公報準則 則會產生以下情型
"甚至有人擔憂台灣資本市場恐因此形同信用破產,將嚴重打擊投資信心並賠上國際形象"
附上連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422/5/d9y7.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422/5/d9yl.html
我在美國學到的會計 不就是 只要對子公司有控制權 就應當採用合併報表........
何來賠上國際形象之說....這不是就只是跟著美國的步伐嗎??
況且 合併報表 讓財務報表更透明 使投資人更有信心 相對減少金融弊案的發生 有何不妥
或許這各公報會讓企業增加支出... 但是 相對增加會計執業人員 不是也是間接提供工作機會嗎
況且 透明的財務報表 才能吸引外來的資金 不是更好嗎 台灣很多公司想要吸引外資.....
若能採用國際準則 對台灣的國際形象 是助益而非減損 為什麼搞到後來會變這樣....
雖說發生弊案後 才開始實施補救措施有點晚 但是 對於未來可能發生的弊案 多少有阻擋的效果
但是 連補救措施都不想要 難道是想要一樣的錯誤一再發生嗎...
想看看 板上是否有執業會計人員來回答我的疑問.....
或者是 加入我的討論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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