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自己有一天要來註冊帳號,變成「當事人」
緣起:
松仁路上知名「竹村居酒屋」令我與家人快要發瘋..
我家從40年前就已經住在這條安靜的巷弄內了
不知道從何時開始,「竹村居酒屋」突然開始營業
一開始生意平平,只是感覺到住家巷子口開了一家燒烤店,吃飯時間多一個選擇
但孰料某天因為某偶像劇來此取景,從此之後成為了全家惡夢的開始。
雖然開在住宅區,但該居酒屋還是很豪爽的每天營業到半夜1點
很豪爽的用完全開放的空間營業,並沒有考慮到附近居民的感受
(也許店家當初也沒想到生意會如此之好)
現在每天晚上五點過後直到半夜打洋,我家樓下都聚集了許多前來用餐的客人
生意變得越來越好,門口聚集的人越來越多
(假日真是非常可怕)
男性喧嘩聲、女子嬉鬧聲,甚至半夜打烊時的搬運酒瓶聲都成了惡夢!
試想一下這家店開在你家樓下的感覺,真的是窗戶緊閉也無法阻擋這些噪音
在忍無可忍之下曾打電話向店家抱怨
要求的不多,只希望店家可適時告知酒客降低音量,適時紓導排隊人潮到外面巷子,而非這條小弄中
或甚至卑微的希望他們在店內貼一張「此為住宅區 半夜請降低音量」的牌子
但是每次抱怨後店家只是冷冷的說「不好意思喔」,也許安靜了一下,但隔一陣子仍故態復萌。
今天實在是忍無可忍了!噪音連家中有重聽的長輩都快抓狂,我看了心裡真的非常難過
請問各位網友~這樣的情況是否有任何解決之道,我該如何再度和店家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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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各位熱心網友的回覆,
綜合了大家的意見,羅列出來,也可提供日後遭遇其他情況者參考
包括了:
1.報警檢舉:我會直接試看看打派出所電話(滿好奇其他住在正樓上的鄰居怎麼忍受的)
2.查詢地目:該地為住三用地,惟台北市政府說雖門牌所在之"弄"路寬不足8米,但其緊鄰之"巷"超過8米,可以營業。
3.環保局申訴噪音:之前是過一次,但環保局表示未達開罰標準,建議我找警察。
4.環保局申訴空汙:結果同上
5.消防安檢:我會嘗試看看!
6.商業登記:對方有申請營業證照
7.國稅局:對方有開發票
8.找記者:這當然是下下策了,因為我也不想和對方撕破臉,只是有點氣憤,已經好聲好氣跟店家溝通過,但沒下文。不過在這種住宅區營業到半夜1點,根本就是打從一開始就很不尊重當地住戶了。
9.占用公共空間營業:同1報警檢舉
10.經濟發展局:台北市政府沒這個局啊~~!!
11.營建處:外觀看不出來有明顯違建
12.住家在門口放桶屎:如果其他鄰居願意一同配合,我也OK啦~~
再次感謝各位網友的熱心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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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1點更新:
誠如某位網友所言,以上許多方法都已經走偏了
我也真的很希望能夠用善意的方法跟店家溝通並解決這件惱人的事!
如果店家願意拿出誠意改善,也沒人願意每天想辦法找人麻煩吧!
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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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日更新)
店家最近有收斂許多,也有定時疏散人潮,雖然還是很吵,但跟以前比確實有進步
但昨天(28日)一回家就再度看到一群人目測有40人以上的工作團隊
又在該店巷口拍攝不知道甚麼鬼戲
(隔天早上起床還看到這些OO吃便當喝剩的飲料罐在地上,國罵又要出來了!)
我覺得最誇張的是劇組直接在路口架起龐大的投射燈之類的東西照在巷口
搞得巷口附近幾間房子(包括我媽的房間)都受到光害影響(那種投射燈在晚上真的非常亮)
從吳興國小那邊走進巷子內,在斑馬線上走也要被閃得很刺眼(害行人被撞到了這些劇組能負責?)
要搞那麼亮不會白天來拍嗎!
另外戲組到底是憑什麼違規停一大堆工作車輛在紅線上
擺起一大堆器具在巷口紅線的地方,當場搭起你們的攝影棚?然後以拍戲為名把整個路口封住?
更好笑的是,昨天我要從巷口回家,居然還被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很大力的拉住手背說:
不好意思,現在還不行(過)。
真的是很想罵三字經,這是我家門口,我要回家還要看你劇組的臉色嗎?
我把她手甩開後說:不好意思,這是我家。
我看得出來她很錯愕,我想應該是平常被阿諛慣了,覺得拍戲最大,在我家巷口取景變成給我見世面的恩惠?
也許有些網友覺得我的行為白目不通人情,但這是我出入的地方,你們憑什麼人多勢眾的圍起來干擾居民正常生活(光害、噪音、紅線停車、交通壅塞)?
而且什麼時間不選,要選擇平日晚上下班的"尖峰時間"干擾附近交通?
1999剛打通,天上下起了大雨,劇組們鳥獸散,我看要改成今天晚上來這邊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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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竹村你走紅你的發你的財我不管,尊重一下當地居民說不定我也會變常客
但你一定要搞到附近居民都不爽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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