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版上、各大論壇、PTT等看了這麼多文章,
還是有不少人會替重機騎士的"踹人"幫腔,
真的不懂...
一直在釐清是誰的肇責大,
說:小妹妹自己衝去被撞的...之類的,
我真的看不下去,很難理解這些人在想。
說一個極端狀況,
就算今天有一個人像假車禍那樣,
"自願且蓄意"衝出去讓你撞,
你可以暗自罵他五四三,
你可以在法律上要求他負全責,
你可以索取所有損害賠償,
但是,你沒有可以合法傷害他的權力。
任何情況下,
都不能以任何緣由來當作自己傷害他人的藉口。
交通事件上責任的釐清是獨立的一回事,
全權交給司法警察單位處理。
但是,
當你踹下那一腳的當下,基本上人性就已經被憤怒抹滅。
人在什麼時候會毫不考慮地踐踏另一個體?
沒錯,
就是你在踩蟑螂、昆蟲或螞蟻時,
這種自己絕對強勢的前提下,
你根本沒有多想,的確只想殺了牠。
我相信許多人甚至連蟑螂螞蟻這種小昆蟲都不忍下手,
實在很難想想一個活生生的小孩在你面前,
如何能"毫不猶豫"下如此重手...?
最近這新聞的文章實在太多了,
大家看看心裡自有評斷就好。
為何那騎士摔車後 爬起來就直接往那小女孩看了約0.5秒 然後踹下去
這不像是一般人會做的舉動.... 不合邏輯..
後來看到機車有傷到 再去踹...
是本身個性問題嗎?
是不是可以讓他去上上EQ管理的課阿...
不然以後不知道還有誰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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