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車看電視的問題

新竹68快速道路從北興路下時,
就是右前方是個汽車旅館那個路口.

政府的政策不是指向開車不看電視的嗎?
為何那個快速道路路口的正前方就是一個超大的電視呢?
就算播的不是八檔檔,那麼光彩奪目的畫面,放著縣府的宣傳廣告,也讓我很納悶.
2013-01-14 20:5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電視 問題

lansub wrote:
新竹68快速道路從北...(恕刪)

州官可以放火這是眾所皆知的

lansub wrote:
新竹68快速道路從北...(恕刪)


嘉義市文化中心前也一樣對著馬路
擺明要用路人邊看邊開車....
因為沒低著頭看,所以不罰!
lansub wrote:
新竹68快速道路從北...(恕刪)
這點我以前就發現了
以前只有憲兵跟警察可以騎重機
lininlee wrote:
因為沒低著頭看,所以...(恕刪)


你說的是行車時使用手機之類的要開罰,我說的是汽車行進間開啟影音電視將列入驗車項目,不一樣啦~

如果有人在那個路口發生車禍時,就放大膽申請國賠吧,只要那部大電視當時還開著,管它內容放什麼!
都提供受害者一個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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