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68快速道路從北興路下時,就是右前方是個汽車旅館那個路口.政府的政策不是指向開車不看電視的嗎?為何那個快速道路路口的正前方就是一個超大的電視呢?就算播的不是八檔檔,那麼光彩奪目的畫面,放著縣府的宣傳廣告,也讓我很納悶.
lininlee wrote:因為沒低著頭看,所以...(恕刪) 你說的是行車時使用手機之類的要開罰,我說的是汽車行進間開啟影音電視將列入驗車項目,不一樣啦~如果有人在那個路口發生車禍時,就放大膽申請國賠吧,只要那部大電視當時還開著,管它內容放什麼!都提供受害者一個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