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 1/22 需要開庭 有許多疑問想請問有經驗者
以下為狀況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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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今年19歲 , 在10/1號騎車上班途中遭逆向機車行駛至我面前
反應不及撞上後,遭後方小貨車拖行數秒.
左手手腕至手臂約長20公分寬5公分的開放性傷口 ,
已完全見骨 , 皮肉神經韌帶全遭輾到全無 .
手術經過三次清創及一次植皮補肉手術(右大腿)
住院約一個月時間(加護病房觀察一週時間)
經四次手術後 , 醫師表示腕骨骨頭缺損一塊 無法自動修復
會影響未來左手大拇指的能力 , 舉凡: 力氣 , 角度 .
目前仍每周至醫院復健:電療/超音波/物理治療
醫師證明上寫 : 康復期需一年 , 仍須進行多次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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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 , 我查閱過網路能索賠之項目大約為:
(1)財產損失賠償 :
醫療費用 : 200000 元 / 因家中有低收入戶證明僅支付千元額度
親人照料看護 : 母親每月25000薪資 / 離職看護目前三個月75000元
機車修理費用 : 26000元(已請機車行拍下)
當天財物損失 : 外套15000元 / 褲子2000元 / 手錶7000元 / 眼鏡6000元 共計:30000元
薪資賠償 : 打工每月15000元 / 開三個月薪資損失45000元
( 預計二月能回去幫忙 , 但仍無法勝任勞力工作 )
生活增加必要支出 : 每天搭乘公車上下學 1天30元
永久性減少勞動力賠償 : 不知道怎決定 (醫生判定左手康復後必定力氣會較以前差)
(2)精神損失賠償 :
精神慰撫金 : 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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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輩子不敢穿短袖/短褲示人(手上20公分植皮傷口 腿上30公分蜈蚣疤)
目前對於路上機車還是充滿恐懼 , 感覺隨時會被撞上
10/1號車禍發生 , 逆向機車駕駛(老伯伯)見狀況不對牽車落跑
遭路邊有心人士幫忙抓回現場 , 因警方來時老伯伯在場 因而不被認定為"肇事逃逸"
10/3 逆向機車駕駛來醫院探訪
我躺在病房剛進行完第一次清創手術,手還沒補皮肉上去包著藥布
老伯伯進來對著我傷口說: 歐 .. 好險這樣而已 (台語)
我母親對老伯回應: 怎能這樣說話 , 老先生是您犯錯導致這意外的
老伯伯: 我也有受傷阿 , 妳看我胸口淤青昨天也去看醫生 ..
(就這樣離去了 .. )
在事後因想找管道先請貨車保險公司理賠 , 打電話至貨車司機
因對方覺得他們有處理卻還是被提告 , 之口氣很差的對我母親說 :
我也是可以不接你電話 , 完全不理你們的 懂嗎 ?
後方拖行我的小貨車司機當下有處理事情 , 後續則完全沒來醫院
探訪過我的病情及問候受害者狀況 , 半通電話都沒上門關心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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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 ,
關於我所上希望得到之賠償項目是否還有需補充或者錯誤的 ?
意或者在金額上有 獅子大張口之類 的要求過多 ?
(我自己本身覺得我好好一個19歲奉公守法 , 無緣無故被撞導致終身的遺憾
自己覺得這些錢根本對我來說少到 ... 無法解釋 )
在理賠上要怎向這雙方分配理賠 ? 還是這交給法官辦理 ?
在法律責任上因有監視錄影器 , 老先生逆向行駛警方說完全確切無法賴帳
但在過失傷害上則是後方小貨車司機造成較大的傷害 及我終身的損傷
我母親指說 : 貨車有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過錯 , 因與前方來車保持距離
如有保持並不會再事情發生後還撞上去造成二次傷害(我當時時速約為4x)
因家中有低收入戶證明 , 實際醫療費用支付額較一般低過許多
但是我們能要求的真正就只有因(低收入戶而僅支付的千元損失)嗎?
誠心請問各位以上問題 , 再請先感謝您們的解答 .
請不要太為難了
至於:我母親指說 : 貨車有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過錯 , 因與前方來車保持距離
如有保持並不會再事情發生後還撞上去造成二次傷害(我當時時速約為4x)
如何去証明不是你車插到小貨車前面造成距離不足??
小貨車有無行車記錄器??
這場事故請完全針對那個三寶阿伯
這才是真正有擔當的人啊!
告死他最好!
如何防止三寶阿伯脫產
請律師快處理!
請別當令人討厭的台灣人,怪到可憐的小貨車身上
您母親的行為並不可取
祝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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