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幫幫忙,目前我跟老婆處於分居狀態,當初我幫小孩開一個帳戶,裡面錢都是我自己的,我母親長期住院,最近出院回到家需要找外庸勘護,我要把當初放在小孩帳戶裡的錢拿來照顧母親費用,曾經跟老婆說過她不同意,理由是身份證不能離開她身邊,我聽了很無言。同意書也不簽。
我不知道可以用侵佔告我老婆,或用正當管道請她配合(ps:她娘家那邊不可能),請有經驗或是律師背景幫我解答。謝謝
andyiwc wrote:
怎麼說是小孩?
沒錯~~法律上錢在誰的戶頭裡就是誰的吧,
只是現在不知法律上有沒有關於監護人是否可以動用未成年人的戶頭,
如果沒有,你老婆狠一點,就教小孩說不願意,你也拿他沒辨法。
還是你所說的幫小孩開的戶頭,其實是指你跟你老婆開的共同戶頭,
因為你提到侵佔,不過沒離婚真的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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