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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法真的凌駕於個資法之上嗎??

首先,我不知道發在這裡是對還是錯?我會如標題這樣問是有原因的,我認為台大醫院的藥劑師在我領藥時,(我已把個人健保卡伸到她面前給她看,並告訴她,不要把全部個資唸出來,這張健保卡就是我本人的)她問我姓名我有唸給她聽,其他我拒唸請她看健保卡,結果那位藥劑師反常的故意很大聲把我個資全部的唸出來,當時周圍是一大堆的人。
事後我有填意見書給台大,我也無非請她們要注重個資法。因為,國泰醫院已取消在領藥時唱人家個資的作法,她們核對的是健保卡與領藥人符不符合。
十幾天後台大醫院一位小姐回電給我,她一直強調"醫事法是凌駕於個資法之上",意思是她們不必遵守所謂個資法,她們只尊照醫事法即可,而且,還說這是請教過她們醫院的法律顧問所得到的說法,聽到這裡,我有個疑問,那麼"個資法"到底是給誰遵守的??每個事業單位如果都
舉出她們自己的法律來,那要"個資法"作啥用阿?

我就是不懂才來請問大家
2013-01-06 12:4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醫事法 資法

Jen0602 wrote:
首先,我不知道發在這...(恕刪)


哼哼

我之前去婦產科掛號排隊時

還聽到領藥處的先生用小蜜蜂叫名


然後用小蜜蜂對著拿藥的女病人說

:[陰道塞劑睡前使用,共七天]



你這樣算好了啦
隔了這麼多年,再一次沈船
說說這是哪家醫院的行為??真是超扯蛋的!!
Jen0602 wrote:
首先,我不知道發在這...(恕刪)

......
糟了 那我在學校叫我同學的名字 告訴他這學期他被當了 不就也違法了嗎?
趕快轉法律系考律師 我就賺翻了

Jen0602 wrote:
首先,我不知道發在這...(恕刪)


我不知道耶

不過我精神上支持你告死那家醫院

Jen0602 wrote:
首先,我不知道發在這...(恕刪)


別想太多, 建議你先搜尋一下"三讀五對", 搜尋出來的前三個結果就有一個是新聞:

給藥「三讀五對」避免不幸

另外五對的第一條是: 個案對 (意思就是確實是你本人)

Jen0602 wrote:
事後我有填意見書給台大,我也無非請她們要注重個資法。因為,國泰醫院已取消在領藥時唱人家個資的作法,她們核對的是健保卡與領藥人符不符合。...(恕刪)


並沒有在全部國泰醫院中實施!

管他哪個法。。。別害幫忙人救人的還被告就好




大聲叫只是面子吵架問題

發錯藥給錯人吃死人可是會被告的。。。



有問題是法律問題。。。讓法官法院自己去打架


醫院醫生忙救人都來不及了還管你什麼法。。。

Jen0602 wrote:
首先,我不知道發在這裡是對還是錯?我會如標題這樣問是有原因的,我認為台大醫院的藥劑師在我領藥時,(我已把個人健保卡伸到她面前給她看,並告訴她,不要把全部個資唸出來,這張健保卡就是我本人的)她問我姓名我有唸給她聽,其他我拒唸請她看健保卡,結果那位藥劑師反常的故意很大聲把我個資全部的唸出來,當時周圍是一大堆的人。
事後我有填意見書給台大,我也無非請她們要注重個資法。因為,國泰醫院已取消在領藥時唱人家個資的作法,她們核對的是健保卡與領藥人符不符合。
十幾天後台大醫院一位小姐回電給我,她一直強調"醫事法是凌駕於個資法之上",意思是她們不必遵守所謂個資法,她們只尊照醫事法即可,而且,還說這是請教過她們醫院的法律顧問所得到的說法,聽到這裡,我有個疑問,那麼"個資法"到底是給誰遵守的??每個事業單位如果都
舉出她們自己的法律來,那要"個資法"作啥用阿?

我就是不懂才來請問大家

是怎麼樣的全部的

請你全部的說來給大家聽聽看
個人認為沒有這個法律凌駕另一個法律的
就像刑法跟民法 兩個是不同的法律
只是刑法會沿生出民法 就是賠償
只有憲法才凌駕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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