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謂原則論是指,先有一個簡單的大原則以供遵守,如果你不遵守這個原則就是不對了;

而結果論,則要看事情的結果會變成怎樣,才採取相對應的措施,但是在事情未發生前,我們也不可能會預先知道結果,事情會變的比較複雜一點....

舉個簡單的例子:說謊是不對的,這個原則我想大家都同意。
問題:你認為家人該向患癌症的病人隱瞞病情嗎?

原則論:病人有權知道自己的情況,只要你說謊就是不對的了!
結果論:如果我向他說了真話,可能會對他有不好的影響,為了他好,還是隱瞞。但是比較複雜的是,你怎麼能確定他知道後就會意志消沉呢?所以還要根據那個人的個性、平常的為人處事來做綜合判斷。
在 NB 討論區的例子:一個暗點並不是〔業界公認〕的瑕疵,這個我想大家都知道。
問題:你買到一台有一個暗點的電腦,你要拿回去爭取退換嗎?

原則論:大原則是『一個暗點並不是〔業界公認〕的瑕疵』,你硬要拿回去換就是『硬ㄠ』了!原則至上,其他是硬ㄠ,不用多談了,謝謝!
結果論:我管你暗點是不是業界公認的瑕疵,但是我花了那麼多錢買到一台有暗點的電腦,結果就是我用起來不爽!結果至上,管你的原則!但是因為台灣的法律及業界生態的關係,一個暗點並不足以構成退貨的理由,因此在買之前要充分的驗貨,不小心買到就拿回去據理力爭......
這兩個論調爭執了數千年都沒有結果.....@@
不過一般而言,結果論的人數通常比較多一點....我也是結果論的.....

你是原則論、還是結果論呢?順便說一下你的理由吧,以上兩個例子都可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