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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5 1:36 發佈
可以試著離清"事實"與"毀謗"
比方說你很多人的地方對你同學大叫"白痴!"
基本上它可以告你!
但是你如果對個一個白痴大叫"白痴"
或許就沒有什麼法律問題...

你說爛店一家...如果有足夠證據說明"爛店"何在...
或許不會罰到你錢...........不然....唉~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看來網路隨意PO文,如果不小心挨告了,還真不曉得怎麼辦呢?這件事可以讓人心生警惕!
如果有機X的定義,

在舉證說該女符合條件,可被稱做"機X女"

是不是就ok?

PS 寫機X是不是ok押?。"機X應該不是罵人的話吧"
並不是只要寫 XX女 或是什麼混水摸魚的字就不算毀謗 這一切都看法官自由心證

比如我寫 暗X娘 這樣也算罵人啊!!


只要你的字 可以表達出你想罵人 這樣就算毀謗了啊!! 所以要注意囉!!
wrote wrote wrote:
中庸者 wrote:
看來網路隨意PO文,...(恕刪)

網路上發言只不過具有暫時隱匿身份並不具言論免責權
昨天的中國時報頭版有一個道歉刋登啟示也是網路發言不當引起的
在網路討論區尤其是一些汽車討論區更要小心
有些是車主情絮性反應而說某某品牌車不好
要是真的影響到該產品的銷售
車商是可以提出告訴請求賠償的
意思就是
如果是事實
或許有可能會有比較好的結果囉!

多謝各位的意見!
應該把機x女.試著解釋成機車女.在說明機車女的意思
是龜毛挑剔不好相處的意思.
讓法官從字意上沒有看到毀謗的意圖.
這樣才有可能脫罪......
觀心自在
wrote wrote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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