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既然那些廢死聯盟主要的訴求就是不要執行死刑.
那..政府應該可以考慮用精神折磨法.來替代死刑.
我的想法是這樣.
每一位殺人犯或強姦犯.
在牢獄裡.都有一個專屬牢房.
牢房是圓形.
而地板是可360度轉動的平台.
犯人關進去後.平台就開始轉動.每分鐘一圈就好.
只要睡覺時間到.就關進去.關幾小時.平台就轉幾小時.
但每天最少要關12小時.
牢房四周必須是泡棉包覆.以防犯人撞牆自盡.
牢房上方.有播音器.撥放固定頻率之音響.
最好是可讓犯人24小時處於精神緊繃狀態的音律.
長期的精神緊繃.
最後將導致精神崩潰.變成瘋子.
只要發現犯人已變成瘋子.就立即釋放.
這樣既無死刑.也沒有像新加坡鞭刑那樣的傷害犯人身體.
既無外傷.也無內傷.也沒有執法過當的問題
只是把他關在那裡不理他.
而且最多只要關2年就釋放.也能解省納稅人的錢.
畢竟.多關一天.就是多吃3餐的錢.
最重要的是100%保證犯罪率會降低.
當大家都知道犯法的下場是這樣.那誰還敢犯法??
各位覺得我的構想如何呢??
是不是一個兩全其美的好方法^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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